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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贞丰县污水处理二期工程项目

来源:博源环境添加时间:2019/12/10 点击:
贵州省贞丰县污水处理二期工程项目竣工
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9年11月11日,贞丰县水务总公司,根据《贵州省贞丰县污水处理二期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黔西南州贞丰县珉谷镇东门村,项目总投资2124万元。占地面积为10148m2,其中:IBR一体化生物反应池1404m2,综合楼约368m2、粗格栅约28m2、细格栅约42m2、污泥脱水机房约142.6m2、化验、值班室约40m2、公园四周绿化防护带面积1323m2、给排水管网、厂区道路、供电设计接地与防雷装置等相关附属工程。日处理规模:4000m3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1年8月贞丰县水务总公司报批了由贵州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编制的《贵州省贞丰县污水处理二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1年8月取得了《贵州省贞丰县污水处理二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州环审[2011]45号)。
项目于2013年8月开工建设,2016年5月竣工,现有职工12人,年工作365天。本项目建设竣工至今无环境投诉。
 
 

(三)投资情况
项目环境影响指标投资总概算2124万元,环保投资总概算82万元,比例3.8%。实际总投资与环境影响概算一致。
(四)验收范围
1、与本建设项目有关的环境保护设施,包括为防治污染和保护环境所建成或配备的工程、设备、装置。
2、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有关项目设计文件规定应采取的其他环境保护措施。
3、污水在线监测系统已另行验收。
二、建设项目变动情况
本项目基本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要求建设,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重大变化。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大气污染物
项目对大气环境产生的影响主要是污水处理及污泥处理过程产生的恶臭气体。主要成分是硫化氢、氨和甲硫醇等,其主要臭气源有格栅池、曝气池、污泥浓缩机房、污泥临时堆棚等,均属于无组织排放。为减轻恶臭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有相应的卫生防护距离。厂内污泥的堆存场地独立。污水处理厂周围300m范围内无人居住。厂区设置绿化带并加强管理。
2、水污染物
工程废水主要以污水处理厂出水为主,同时还有污水处理厂值班室以及其它辅助设施产生的生活污水等,一并纳入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出水稳定达到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的一级标准B标准要求达标排入这阳河。在线监测系统废液由污水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维护单位(广州市怡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贵州省中佳环保有限公司(危废经营许可证号:GZ52009)处理。
3、噪声污染
污水处理厂的噪声设备集中在厂区的中部,通过隔声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由于厂区内的污水泵房位于厂区西面,距厂区办公楼较远,对厂区内的办公人员的影响较小。污泥脱水机房、水泵房等构筑物为室内布置,且周围300m范围内无居民居住。
4、固体废物
污水处理厂营运期间固体废物主要为脱水污泥、粗、细格栅产生的栅渣、沉砂池的排砂以及职工生活垃圾。生活垃圾运往县城生活垃圾转运站,统一清运。栅渣、浓缩污泥采取机械脱水后采用密闭的垃圾车运往贵州兴义阳光水务公司马岭污泥处置中心进行处置。
(五)辐射
本项目无辐射污染。
(六)其他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无其他环境保护措施。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对于废水、废气环保设施处理效率,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未作要求。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生产废水
污水处理厂出水监测结果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B标准限值要求。
(2)无组织废气
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硫化氢、氨监测结果均符合《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13)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厂界噪声
厂界昼间、夜间噪声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废水、无组织废气、厂界噪声值等均符合相应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固体废物合理处置。本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贵州省贞丰县污水处理二期工程项目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的要求,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好。项目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根据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结果,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对项目逐一对照核查,达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条件,符合验收要求。验收组认为,本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七、后续要求
1、完善环境保护规章制度,明确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环境保护方面工作。
2、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3、加强污水在线监测系统维护管理,保证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