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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谟县大观镇白水河二号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建设项目竣工 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

来源:博源环境添加时间:2022/03/07 点击:

望谟县大观镇白水河二号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2年3月5日,望谟县白水河成财砂石场,根据《望谟县大观镇白水河二号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建设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为土砂石开采项目,位于贵州省望谟县大观乡大塘村白水河,项目建成后生产规模为40万吨/年(15.38万m3/年),项目总投资1305.33万元,占地面积56009 m2,厂房建筑面积2.81hm2,综合办公楼(包括食堂宿舍)建筑面积1500m2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1年3月望谟县白水河成财砂石场报批了贵州博远环咨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望谟县大观镇白水河二号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建设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2021年5月20日取得了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对《望谟县大观镇白水河二号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核准意见(州环核〔2021〕131号)。项目于2021年1月开工建设,2022年1月竣工,于2022年1月24日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排污登记表(登记编号:91522326057080849C002X)。项目劳动定员18人,工作班制为一班制,工作时间为8小时,工作日为300天,夜间不生产。本项目建设竣工至今无环境投诉。

(三)投资情况

项目环境影响指标投资总概算1305.33万元,环保投资总概算100.05万元,比例7.66%。实际总投资与环境影响概算一致。

(四)验收范围

1、与本建设项目有关的环境保护设施,包括为防治污染和保护环境所建成或配备的工程、设备、装置。
2、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有关项目设计文件规定应采取的其他环境保护措施。

二、建设项目变动情况

本项目基本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要求建设,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重大变化。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大气污染物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有矿山开采产生的采剥粉尘、钻孔粉尘、爆破粉尘、矿石和产品装卸扬尘、道路扬尘、破碎筛分和打砂系统粉尘、堆场粉尘、输送带走廊粉尘等粉尘废气,燃油机械尾气、食堂油烟、垃圾桶及化粪池恶臭等。
(1)总悬浮颗粒物
项目在矿山开采、产品装卸、破碎筛分过程均会产生一定总悬浮颗粒物(TSP),项目通过采剥前后安装喷淋设施,洒水降尘;钻孔、凿岩采用湿式作业,并采用带捕尘装置的设备;湿式爆破、洒水降尘;破碎筛分过程采用置于密闭车间加工,为确保粉尘经处理后达标排放,皮带输送机采用全密封,且于破碎车间中配置喷淋洒水设施(机内注水);通过采取洒水降尘,在大风天气,并且成品不能及时拉走的情况下,临时成品堆场采取设置棚架式半封闭堆场,并配备喷淋降尘装置的措施;避免大风天气装卸砂石,对集中装卸作业点设洒水降尘设施,并定期洒水降尘;路面定期对进厂道路进行清扫,增加路面洒水抑尘频率,合理控制车辆装载高度,车辆运输过程全覆盖: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后,排土场在堆放表土过程中采用边推平边压实,平台边缘修筑挡墙及截排水沟,全部削坡台阶栽植各种树木等措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1.0 mg/m3)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恶臭气体
恶臭气体主要为化粪池中污泥厌氧发酵产生。本项目生活污水量小,污染物浓度低,污泥产生量少,恶臭气体产生量极小,另外,化粪池设计池体采用地埋式,恶臭散发量小,排放方式为无组织排放。防渗改良式化粪池周边宜种植月季、蔷薇等能很好吸收H2S、NH3气体的植物。恶臭气体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食堂油烟
本项目食堂通过安装一般的家庭油烟机,油烟排放浓度较小,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本项目废气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二)水污染物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先经隔油池处理)排入改良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三)噪声污染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工艺过程和噪声设备源,爆破噪声持续时间短,但强度大,声压级一般为120~130 dB(A),项目是每7天进行一次爆破,经过距离衰减,传达到附近居民耳中已可以接受该噪声。单台设备噪声源强为85~95 dB(A)。项目拟采取项目采取隔声、减振,定期对隔声罩、减震装置等降噪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等措施后,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 dB(A)限值要求。
在不影响消防通道情况下,在厂区空闲处种植绿植,用于绿化、美化,同时有部分降噪作用。
项目营运期噪声通过以上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固体废物

主要为剥离物、生活垃圾、废机油、沉淀池污泥以及废旧手套、口罩。剥离物临时堆放在排土场,用于矿山后期采空区回填,表土用于采空区复垦用土;生活垃圾、废旧手套、口罩集中收集,运至项目附近垃圾回收点,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沉淀池污泥通过定期清掏后和砂石废料混合后重新加工外售;废机油设置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通过以上措施,可使本项目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五)辐射

本项目无辐射污染。

(六)其他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无其他环境保护措施。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对于废水、废气环保设施处理效率,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意见未作要求。

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气
无组织废气(以总悬浮颗粒物计)监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厂界噪声
昼间厂界噪声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3)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先经隔油池处理)排入改良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等定期交由环保部门处理;危险废物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产固废回收利用,不外排。
(5)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不设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生产废气、厂界噪声值等均符合相应排放标准限值要求;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先经隔油池处理)排入改良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固体废物合理妥善处置。本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望谟县白水河成财砂石场建设项目,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的要求,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好。项目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根据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结果,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对项目逐一对照核查,基本达到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条件,符合验收要求。验收组认为,本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基本合格。

七、后续要求

1、完善环境保护规章制度,明确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环境保护方面工作。
2、加强喷淋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稳定达标排放。
3、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监测计划,加强对项目污染物排放的常规监测。
4、加强危废暂存间的管理,建立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望谟县大观镇白水河二号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
验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