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实验用房及附属设施)验收报告表
来源:贵州博远环咨科技添加时间:2021/07/17 点击:
2021年7月21日,安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安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1、项目地点:安龙县招堤街道办事处西河社区巧硐坪组
2、规模:无
3、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1292.09万,目前已建设实验用房及附属设施(附属设施含化粪池、垃圾收集箱和污水处理站等)。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5年9月安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批了遵义天力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安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5年9月30日取得了安龙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对《安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安环建〔2015〕64号)。根据生态环境部部令第7号《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2019年修订)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本项目2021年6月23日于取得排污许可,编号为hb522300500000461B001Y。
项目于2015年10月开工建设,2021年5月竣工,项目劳动定员36人,工作班制为一班制,工作时间为8小时,工作日为365天。本项目建设竣工至今无环境投诉。
(三)投资情况
项目环境影响指标投资总概算1292.09万元,环保投资总概算75万元,比例5.8%。实际总投资与环境影响概算一致。
(四)验收范围
1、实验用房及附属设施,附属设施含化粪池、垃圾收集箱和污水处理站等。
2、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有关项目设计文件规定应采取的其他环境保护措施。
3、本次验收不包括相关辐射影响设备。
二、建设项目变动情况
本项目建设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重大变化,但目前仅完成实验用房及附属设施建设,附属设施含化粪池、垃圾收集箱和污水处理站等,办公用房、保障用房、行政用房等未开始建设。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大气污染物
项目营运期主要废气为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间和生活垃圾暂存装置产生的恶臭。污水处理设施为一体化处理系统,置于室内,四周封闭,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恶臭气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生活垃圾暂存装置日清日运,派专人进行清扫,定期消毒,加强绿化及日常管理。医疗废物和实验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危废间,48h清运一次。项目区设置绿化带,固体废物产生的恶臭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二)水污染物
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收集预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排放。项目特殊医疗废水、实验废水单独分类收集,进行预处理(工艺主要是酸碱中和、混凝沉淀、消毒)后同一般医疗废水及实验室废水经管道收集,排入污水处理系统,污水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传染病医院排放标准后排放于洒米河,各构筑物进行防渗处理。
(三)噪声污染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污水处理站水泵运行噪声、人群活动的噪声及来往车辆的交通噪声等。项目污水处理站设周边设置围挡,运行过程中为封闭状态,且污水处理站设备选用低噪水泵。疾控中心墙壁及居民墙壁隔声,院区加强人员管理,严禁在院内区域进行大声喧哗,对进出车辆进行有序管理,减少车辆启动、怠速行驶噪声,禁鸣喇叭。项目运营期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四)固体废物
项目营运期间固体废弃物主要是生活垃圾、医疗废弃物、实验废物及化粪池污泥。生活垃圾与医疗垃圾及实验废物严格分开收集。生活垃圾单独袋装或桶装集中,日产日清,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设置危废暂存间(6m
2),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对医疗固废进行分类处理、消毒杀菌、密闭存储,由安龙县四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定期处理,48h清运一次。化粪池污泥、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清掏,经消毒处理后,由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项目污水处理站暂未产生污泥)。
(五)辐射
本次验收不包括对放射医学诊断及治疗设备的验收,医院的放射性验收应由建设单位另行委托相关机构进行验收。
(六)其他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无其他环境保护措施。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对于废水、废气环保设施处理效率,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未作要求。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气
项目无组织废气浓度(最大值):硫化氢(H
2S)浓度为0.008mg/m
3、氨(NH
3)浓度为0.58mg/m
3,臭气<10(无量纲)、氯气浓度为0.08mg/m
3,均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周边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
项目医疗废水污水处理设施出口水质监测结果(浓度均值):pH7.42~7.60、悬浮物(SS)12mg/L、五日生化需氧量(BOD
5)6.6mg/L、化学需氧量(COD
Cr)20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0.05mg/L、石油类0.19mg/L、动植物油0.06L(未检出)mg/L、氨氮0.57mg/L、总余氯0.03mg/L共计9项,均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1中传染病医院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3)厂界噪声
项目院界周边昼间噪声值(最大值)为46.1dB(A)、夜间为38.9dB(A),噪声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营运期间固体废弃物主要是生活垃圾、医疗废弃物、实验废物及化粪池污泥。生活垃圾与医疗垃圾及实验废物严格分开收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医疗固废和实验废物进行分类处理、消毒杀菌、密闭存储危废暂存间,由安龙县四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定期处理。化粪池污泥、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清掏,经消毒处理后,由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项目污水处理站暂未产生污泥)。
(5)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废水经一体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1传染病医院排放标准要求后排入洒米河。项目总量控制指标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为:化学需氧量0.1095t/a。根据监测结果核算,污染物实际排放为:化学需氧量0.012t/a、氨氮0.000342t/a。符合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规定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废水、无组织废气、厂界噪声等均符合相应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固体废物妥善处置。本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安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环评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做到达标排放,医疗固废及实验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的技术要求,验收专家组通过现场核实检查及会议讨论,验收组认为能达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条件,符合验收要求,同意通过本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七、后续要求
1、完善环境保护规章制度,明确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环境保护方面工作。
2、加强防尘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确保污染稳定达标排放。
3、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监测计划,加强对项目污染物排放的常规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