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汽车运输总公司加油站异地搬迁建设项目檐沟报告表
来源:博源环境添加时间:2021/01/26 点击:
2021年3月6日,贵州省兴义汽车运输总公司,根据《兴义汽车运输总公司加油站异地搬迁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工程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兴义市木贾街道办事处东贡社区,为迁建项目。项目总投资约810万元,总用地面积约5508.8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15.84m
2,其中罩棚面积1026m
2(建筑面积513m
2),站房建筑面积515.84m
2,绿化面积756.06m
2,埋地罐区位于绿化草坪下方。安装地埋罐50m
3×4座,分别储存95#汽油(50m
3)、92#汽油(50m
3)和0#柴油(100m
3),总容量为200m
3,柴油折半计算容量为150m
3,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中表3.0.15规定:该加油站为二级加油站。加油机6台,配套设站房一座、罩棚一座。罩棚采用型钢结构。项目年销售汽油2.19万m
3,年销售柴油1.095万m
3。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8年6月贵州省兴义汽车运输总公司报批了重庆市江津区成硕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兴义汽车运输总公司加油站异地搬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年06月19日取得了兴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兴义市科奇弟软体沙发生产线建设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核准的批复(市环核[2018]58号),2018年6月28日取得了兴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兴义汽车运输总公司加油站异地搬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核准的批复(市环核[2018]58号)。
项目于2018年6月开始建设,2020年10月竣工;劳动定员12人。根据生态环境部部令第7号《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2019年修订)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 年版)》,本项目于2020年08月20日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为91522301736613889D001Q。劳动定员12人,工作制度全天24小时营业,两班制,每班工作12个小时,年工作365天。
(三)投资情况
项目环境影响指标投资总概算810万元,环保投资总概算45万元,比例5.56%。实际总投资与环境影响概算一致。
(四)验收范围
1、与本建设项目有关的环境保护设施,包括为防治污染和保护环境所建成或配备的工程、设备、装置。
2、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有关项目设计文件规定应采取的其他环境保护措施。
二、建设项目变动情况
本项目基本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要求建设,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重大变化。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大气污染物
项目废气为储油罐储油损耗、油罐车装卸、加油作业时等烃类逸散气体及加油车辆及油罐车进出加油站扬起的粉尘。项目加油站采用浸没式卸油方式、并对汽油系统设密闭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加油油气回收系统、自封式加油枪。密闭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即油罐汽车卸汽油时产生的油气,通过密闭方式收集进入油罐汽车罐内的系统。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将给汽车油箱加汽油时产生的油气,通过密闭方式收集进入埋地油罐的系统。加油油气回收系统部分排放的油气通过采用油气处理装置对其进行吸收处理。项目区设置绿化带,进出车辆减速慢行。
2、水污染物
营运期废水主要包括生活废水和地面冲洗废水、绿化用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化粪池(三级化粪池,容积为10m
3)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后,就近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马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标准后最终排入湾塘河。地面冲洗水经排水沟收集后汇入隔油沉淀池处理,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绿化用水全部被植物吸收或蒸发。
3、噪声污染
噪声污染源为卸车泵、增压器、加油机、潜油泵等工作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及过往加油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加强设备的管理,确保设备正常运营;加强进出站车辆管理,厂区内限速、禁止鸣笛,特别严禁夜间进出车辆鸣笛;项目机械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站内设备合理布局;在不影响正常生产和满足消防要求的前提下,厂区周围栽种树木进行绿化;项目动力计量配电箱运行次数少,设置在附属用房发电间,配备有基础减震设施,能在发电机噪声源头虚弱噪声强度,降低噪声对周围的影响。
4、固体废物
主要是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隔油沉淀池沉淀污泥、上层浮油渣及少量的油罐油泥和油渣。项目生活垃圾收集送至附件垃圾转运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后运至至附件垃圾转运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隔油沉淀池污泥、上层浮油渣污泥、油罐油泥和油渣为油类危险废物,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项目运行时间较短,暂未产生油类危险废物;业主承诺当油类危险废物达到一定的量时,将与有资质单位联系并签订处置合同。)。
(五)辐射
本项目无辐射污染。
(六)其他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无其他环境保护措施。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对于废水、废气环保设施处理效率,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意见未作要求。
(二) 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运行过程中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进入三级化粪池内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后,就近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目前项目运营时间较短,化粪池内污水存量较小,故本次验收未对化粪池水样进行采样监测。
项目生产废水监测结果(浓度最大值):pH(无量纲):7.9、悬浮物:14mg/L、氨氮:0.389mg/L、石油类:0.08mg/L、总磷:0.14mg/L、总氮:4.22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4.78mg/L、化学需氧量:20mg/L、五日生化需氧量:6.6mg/L均符合《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877-2011)表2间接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气
项目无组织废气浓度(最大值):非甲烷总烃)浓度为0.22 mg/m
3,总悬浮颗粒物(TSP)浓度为0.498 mg/m
3,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3)厂界噪声
项目厂界周边昼间噪声值(最大值)为58.1dB(A)、夜间为47.7 dB(A),噪声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4)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不设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生产废气、厂界噪声值等均符合相应排放标准限值要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兴义市马岭污水处理厂处理;固体废物合理处置。本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兴义汽车运输总公司加油站异地搬迁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按照环评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做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合理处置,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的技术要求,验收专家组通过现场核实检查及会议讨论,验收组认为能达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条件,符合验收要求,同意通过本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七、后续要求
1、完善环境保护规章制度,明确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环境保护方面工作。
2、加强油气回收系统运行维护管理,确保污染稳定达标排放。
3、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监测计划,加强对项目污染物排放的常规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