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明丽砂石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书
来源:博源环境添加时间:2020/09/10 点击:
2020年9月10日,兴义市明丽砂石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兴义市明丽砂石厂建设项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和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兴义市明丽砂石厂建设项目位于兴义市泥凼镇石山村钢厂组,矿山开采主要产品为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机械铲装、无钻孔爆破,采用公路运输(汽车)。本项目生产规模15.6万t/a(6万m
3/a),配备10名工作人员,年工作日300天。
兴义市明丽砂石厂建设项目于2019年12月开工建设,2020年4月竣工,于2020年5月开始采石打砂。项目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共计101.42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0.28%;矿山占地面积0.0328km
2,主要建设工程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项目不设置维修车间,仅设置设备间,用于存放和更换生产过程所需的机械零部件。工程建设内容与环评阶段内容基本一致,无重大变更。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兴义市明丽砂石厂建设项目于2017年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矿许可证》;《兴义市明丽砂石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毕节市环境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2019年10月;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兴义市明丽砂石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州环审[2019] 30号),2019年11月22日。本项目主体工程采矿、破碎加工工程于2019年12月开工建设,2020年5月主体工程基本建成,并投入试运营。试运营后,日加工土砂石能力已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85%~100%,满足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的工况条件。建设单位于 2020 年 6 月对现场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及环境保护管理情况进行了第一次现场调查及检查,并拟定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委托黔西南州和兴质量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开展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监测工作。
根据生态环境部部令第7号《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2019年修订)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 年版)》,本项目于2020年03月26日取得排污许可,编号为91522301MA6DRA100C001Y。项目配备10名工作人员,年工作日300天。本项目建设竣工至今无环境投诉。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1.24万元,占总投资的20.28%,实际环保投资101.24万元,占总投资的20.28%。
(四)验收范围
1、与本建设项目有关的环境保护设施,包括为防治污染和保护环境所建成或配备的工程、设备、装置。
2、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有关项目设计文件规定应采取的其他环境保护措施。
二、建设项目变动情况
本项目基本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要求建设,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重大变化。
三、
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的各项生态保护工程和设施的建设情况。
(1)水土保持措施
为防止项目实施过程水土流失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建设方采取了以下措施:
①对采场及工业场地不稳定的边坡进行加固,对不稳定边坡、坚硬边坡上的破碎及松动岩块部位,进行水泥护面,洞隙灌浆予以加固。
②合理开采:本项目有大面积的裸露地表,容易形成水土流失面,项目在雨季不进行开采。
③减少裸露区域面积:采取“边开采,边复垦”的措施,加强生物防治措施,结合项目开采时间和开采方位,采用阶段性复垦措施,利用前期剥离产生的表土进行覆土,并及时采取播撒草籽和覆盖防尘布等措施。
④工业场地周边修建截排水沟,场内修建排水沟和淋溶水池,场外雨水通过截排水沟导出场外排放,场内雨水经收集沉淀后用于厂区抑尘处理。
⑤排土场靠低洼地势区域设置3.5m高挡土墙,四周建设截排水沟,并及时清理场内积水,堆存新土及时压实处理。
⑥闭矿后植被恢复:项目闭矿后,应按照设计方案尽早进行覆土、复垦,对排土场实行边堆放边绿化,可采取植树种草,防止水土流失。露天开采完后,立即进行回填处理,待回填区稳定后,进行植树造林或恢复耕种。
⑦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对工作人员进行有关环境保护的宣传和讲解,提高他们保护环境的意识,积极保护当地环境。
(2)植物保护措施
项目占地类型主要为林地,植物种类较多,植被覆盖较好,由于石料的开采需要剥离山体植被,将会使矿区原有的植被和地貌景观被破坏。项目通过采取“边开采、边复垦”绿化措施,在矿山服务期满后对开采区进行回填和覆土复垦,合理的搭配不同种类的土著植被,可在一定程度上恢复项目区域原生植被覆盖率,经过一段时间后可逐渐恢复原有的生态环境。
(3)动物保护措施
项目建设对植被破坏的同时,也破坏了原有生态环境小型野生动物的栖息场所和活动区域,加上矿山施工机械噪声及人员活动产生的影响,对周围动物的生活造成干扰。为降低本项目开展对项目区野生动物的影响,建设单位在开采运行阶段采取如下措施:
①开采单位需在工作人员中开展增强野生动物保护意识的宣传工作,杜绝施工人员打猎、捕捉工程区内蛇类、鸟类等现象的发生。
②在项目区明显区域内设置警示牌,以提高项目区职工和外来人员野生动物保护意识,不人为伤害野生动物。
③严格限制开采范围,减少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破坏。
④减少工程噪声对鸟类和其他动物的惊扰,对开挖、爆破等剧烈活动时间要进行合理安排,特别注意春季的爆破次数和强度,应减小单孔爆破用量,降低惊扰鸟类,影响其繁殖。
(4)景观保护措施
建设项目评价区范围内无自然风景区和名胜古迹,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无珍稀植物及古树名木,无风景名胜及特殊文物保护单位等视觉景观敏感点。项目开采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废土,同时造成地表植被的破坏,形成大面积的开采裸露坡面,对景观产生一定的影响。矿区开采造成的地表改变和破坏不可避免,为减小景观影响,须采取以下景观保护措施:
①矿山开采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设计,做到科学、合理开采,提高资源利用率。
②开采剥离的弃土、废石应及时清理并统一平整碾压堆放,修筑相应的挡土墙,同时进行绿化,防治水土流失。
③搞好矿山生态恢复工作,采空区及时回填、覆土复垦或绿化。
④采场边坡深切,岩石裸露,可种植速生藤类植物,如爬山虎等。
通过采取以上防护措施,项目生产过程可将对当地的生态影响降至最低。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的各项污染防治和处置设施的建设情况
(1)水污染物
运行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场地淋滤水及洗车废水。生活污水:工作人员办公产生的生活废水经旱厕(容积12m
3)收集后用作周边耕地和林地农肥,不外排。场地淋滤水:在项目区四周设置截排水沟,厂区内的自然降雨经截排水沟进入淋溶水池(容积120m
3)沉淀处理后,回用作抑尘用水。工业场地西南侧(场地最低点)淋溶水池(容积120m
3),主要收集项目区西南侧雨水;排土场左侧设置淋溶水池(容积25m
3)主要收集厂区东北侧雨水。厂区淋滤水通过截排水(洪)沟可自流进入淋溶水池。洗车废水:本项目洗车用水主要是对进出厂区的轮胎进行冲洗。洗车废水主要污染物是悬浮物,洗车废水进入进沉淀池(4m
3)后,沉淀下的悬浮物由人工清掏处理。洗车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2)大气污染物
项目在一级和二级破碎筛分车间共设置3个集气罩,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破碎筛分车间为全封闭车间,且皮带输送机采用全密封,进料口和出料口端配置喷淋洒水设施,各皮带运输转载点、落料点设置喷淋洒水装置。破碎筛分车间分别设置一套喷淋洒水系统,两个破碎筛分车间共用一套布袋收集系统(3个集气罩+1台布袋收尘器)。堆场粉尘和装卸扬尘:装卸扬尘主要产生于成品堆场,成品堆场设置为半封闭棚架式并修建围墙,并设置喷水设施定时喷水。项目产品堆场产生的无组织粉尘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运输扬尘:项目产品运输采用散装运输,运输时加盖篷布,车辆行驶时控制车速,对运输路面进行洒水抑尘,运输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燃油设备废气:生产设备的运行和车辆运输产生的尾气,主要含有NOx、CO等污染物。本项目设备和运输汽车少,运输量不大,外排尾气量小,周围扩散条件较好,机械尾气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轻微。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种生产设备的噪声、矿山开采爆破噪声及交通运输噪声。破碎筛分车间为半封闭式,车间选用低噪设备,设备基座安装减振装置。项目午间及夜间不工作。爆破噪声:开采期合理安排爆破时间,爆破时提前进行预警,划定警戒线。运输噪声: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合理安排运输时间,严禁在22:00~次日6:00运输,在运输道路沿线居民相对集中区段两端设置限速、禁鸣标志,运输道路旁设置绿化带。
(4)固体污染物
项目营运期间主要的固体污染物为表皮剥离物、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沉淀池泥沙、生活垃圾和机械设备日常维修产生的废机油。
表皮剥离物:项目设置排土场进行堆存,在矿山服务期满后用于土地复垦。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纳入相应规格产品外售。职工生活垃圾:厂区设置垃圾池(5m
3),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最近的环卫处进行清运处理。沉淀池泥沙:本项目沉淀池泥沙通过定期清掏后回用,作为砂石废料混合后重新加工外售。废机油:本项目不设置机修车间,砂石场区大、中、小修及汽修均外委处理,仅对设备进行日常维护;日常保养维护中产生的废机油、废油纱等,经收集后存放于危险废物暂存间(6m
3),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三)其他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要求,机组检修废水需经隔油池处理后排放;设置单独的危险废物暂存库。
5、辐射
本项目不涉及辐射。
6、其他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无其他环境保护措施。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运行效果
(一)验收调查时的实际工况
验收期间,砂石厂正处于开采状态,日产150m
3/d建筑石料用灰岩,各主体工程运行稳定,各项环保设施运行正常。
(二)生态保护工程和设施实施运行效果
1、建设单位对砂石厂绿化恢复区种植的各类植物进行有效管理,厂区边界林木、植被恢复良好。加强了对厂区野生动物的保护,避免了人为造成对动物过多干扰,使野生动物生存环境未发生新的生态破坏。
2、项目区植被、野生动物的种群及数量未发生变化,生态系统整体性未发生改变,项目生态保护工程和设施实施运行效果符合环评审批意见对项目生态保护工程要求。
(三)污染防治和处置设施处理效果
1、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要求废气处理效率为99%。根据监测结果核算,项目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9%,达到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废气处理效率要求。
2、污染物排放情况
(1)厂界噪声
场界周边昼间噪声值(最大值)为58.7 dB(A)、夜间噪声值(最大值)为48.3dB(A)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2)无组织废气
项目无组织废气浓度(最大值):无组织监测结果中总悬浮颗粒物(TSP)浓度为0.473 mg/m
3,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3)有组织废气
项目布袋除尘器进、出口废气监测中颗粒物最高浓度为2.4 mg/m
3,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营运期间废油全部用桶装后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并委托有处置废油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定期处理。生活垃圾由垃圾收集池收集后,定期送当地政府部门指定点集中处理。旱厕污泥由附近居民定期清掏,作为农肥,对环境影响小。
(5)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运行过程中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厂区设置布袋除尘器+15米高排气筒处理有组织排放颗粒物,处理效率达到99%;项目废水不直接排入自然水体。因此,本项目不设总量控制指标。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项目生态环境现场调查及监测结果,项目建设未增加环境敏感区,项目影响范围内的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生态敏感区、保护物种等的影响,符合环评审批意见对项目生态保护工程的要求;项目边界噪声值符合标准限值要求;生活污水不外排;固体废物合理妥善处置。本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兴义市明丽砂石厂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按照环评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做到达标排放,废水不外排,固体废物合理妥善处置。项目建设过程及试运行期间未造成明显生态破坏,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的技术要求,验收专家组通过现场核实检查及会议讨论,验收组认为能达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条件,符合验收要求,同意本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