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兴义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来源:博源环境添加时间:2022/05/11 点击:
兴义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根据《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3〕438号)和《黔西南州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州决策稳评组〔2014〕1号)要求,我局委托贵州省博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我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公告如下:
一、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的主要目标
全面加强党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领导,依法落实政府举办义务教育的主体责任;规范我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优化义务教育结构,改善义务教育生态,进一步提升义务教育办学水平;停止审批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增加公办义务教育学位供给,压缩民办义务教育规模,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将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规模占比市域控制在限制规模以内,各县市区占比按照下达的调控目标任务落实。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本事项涉及范围内所有利益相关群体。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1)对当地社会稳定有何主要风险;(2)本事项实施对当地社会稳定大局的影响;(3)本事项是否影响公众利益,有何诉求;(4)对本事项的实施持何种态度;(5)对本事项的意见和建议;(6)非社会风险方面的相关内容不在本次公众参与征求意见范围内。
三、评估主体及评估实施主体联系方式
社会风险评估主体:兴义市教育局
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单位:贵州省博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德毅
电话:18751976873
电子邮箱:3189712965@qq.com
联系地址: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义市桔山街道印象兴义。
四、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2、公众对本次事项有社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风险评估单位提出。
 

 

兴义市教育局
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