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县屯脚镇中心卫生院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
来源:博源环境添加时间:2021/01/05 点击:
2021年01月16日,兴仁县屯脚镇中心卫生院,根据《兴仁县屯脚镇中心卫生院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兴仁县屯脚镇中心卫生院改扩建项目,位于兴仁县屯脚镇原卫生院内,占地面积471.3m
2。项目总投资318.3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万元,实际总投资与环境影响概算一致。新建业务用房(三层)面积为1450.75 m
2。业务用房包括病房、护士站、急诊抢救、中、西药房、注射配药室、输液室、库房、医生办公、护士办公、监护室、更衣值班室、待产室、配药等;项目新增固定床位35张,实际床位45张;新建主要内容有:业务用房、医疗废物暂存间(15m
2)、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日处理规模为20m
3/d)、垃圾收集、环境整治、配电设备等附属设施,绿化面积20m
2。平均每日门诊量为40~50人·次,职工定员46人。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6年1月兴仁县屯脚镇中心卫生院报批了由贵州绿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兴仁县屯脚镇中心卫生院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6年6月取得了兴仁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兴仁县屯脚镇中心卫生院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仁环报表审[2016]10号)。
项目于2016年1月开工建设,2018年3月竣工并进行试运营。根据生态环境部部令第7号《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2019年修订)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 年版)》,本项目于2021年01月14日取得排污许可,编号为hb5223005000004549001Y。现有职工 41人,年工作365天。本项目建设竣工至今无环境投诉。
(三)投资情况
项目环境影响指标投资总概算318.34万元,环保投资总概算14万元,比例4.4%。实际总投资与环境影响概算一致。
(四)验收范围
1、与本建设项目有关的环境保护设施,包括为防治污染和保护环境所建成或配备的工程、设备、装置。
2、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有关项目设计文件规定应采取的其他环境保护措施。
3、本次验收不包括相关辐射影响设备。
二、环保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设计的污水处理站采用一级处理+消毒处理工艺。考虑本工程的进水水质特点及处理出水水质标准,项目污水处理站使用AO+二氧化氯消毒工艺处理,AO工艺具有运行效果稳定,需要时间短,效率高,出水水质好的优点。项目其他建设内容:包括业务用房、辅助工程、环保工程与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要求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大气污染物
项目营运期主要废气为食堂油烟、污水处理站、医疗废物暂存间和生活垃圾暂存装置产生的恶臭。食堂油烟经抽油烟机后进入烟道通到屋顶高空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污水处理站处理废水产生的恶臭气体: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为20m
3)周边设置围挡,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恶臭气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生活垃圾暂存装置产生少量恶臭气体,垃圾日清日运,派专人进行清扫,定期消毒,加强绿化及日常管理。医疗废物暂存间设置密封管理,48h清运一次。项目区设置绿化带,固体废物产生的恶臭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进入院内污水处理站处理。院内污水处理站采用AO+二氧化氯消毒工艺,项目废水先经过管网收集后进入化粪池预处理,再进入院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为20m3/d)经AO+二氧化氯消毒工艺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限值要求后,经管道输送至屯脚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B标准排入马路河。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污水处理站水泵运行噪声、人群活动的噪声及来往车辆的交通噪声等。项目污水处理站设周边设置围挡,运行过程中为封闭状态,且污水处理站设备选用低噪水泵。医院墙壁及居民墙壁隔声,院区周边设置绿化带,加强人员管理,严禁在卫生院区域进行大声喧哗,对进出车辆进行有序管理,减少车辆启动、怠速行驶噪声,禁鸣喇叭。项目运营期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营运期间固体废弃物主要是生活垃圾、医疗废弃物及化粪池污泥。生活垃圾与医疗垃圾严格分开收集。生活垃圾单独袋装或桶装集中,日产日清,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设置医疗废物暂存间(15m
2),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对医疗固废进行分类处理、消毒杀菌、密闭存储,由兴仁市利盈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定期处理,48h清运一次。化粪池污泥、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清掏,经消毒处理后,由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项目污水处理站暂未产生污泥)。
(五)辐射
本次验收不包括对放射医学诊断及治疗设备的验收,医院的放射性验收由建设单位另行委托相关机构进行验收。
(六)其他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无其他环境保护措施。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对于废水、废气环保设施处理效率,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未作要求。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项目医疗废水污水处理设施出口水质监测结果(浓度均值):pH 7.38~8.73、悬浮物(SS)21 mg/L、五日生化需氧量(BOD
5)6.7 mg/L、化学需氧量(COD
Cr)22 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0.08 mg/L、石油类0.08mg/L、动植物油0.07 mg/L、粪大肠菌群25 MPN/L、挥发酚0.02mg/L、氰化物未检出共计10项,均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2中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预处理标准要求;总余氯98.6mg/L、氨氮4.80 mg/L,无限值要求,不判定。
2、无组织废气
项目无组织废气浓度(最大值):硫化氢(H
2S)浓度为0.006 mg/m
3、氨(NH
3)浓度为0.09 mg/m
3,均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3周边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
3、边界噪声
项目院界周边昼间噪声值(最大值)为53.8dB(A)、夜间为47.96dB(A),噪声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4、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不设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废水、无组织废气、厂界噪声等均符合相应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固体废物合理妥善处置。本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兴仁县屯脚镇中心卫生院改扩建项目建设单位按照环评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做到达标排放,医疗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的技术要求,验收专家组通过现场核实检查及会议讨论,验收组认为能达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条件,符合验收要求,同意通过本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七、后续要求
1、完善环境保护规章制度,明确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环境保护方面工作。
2、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3、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监测计划,加强对项目污染物排放的常规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