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县一贞丰县天然气输气管道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来源:博源环境添加时间:2022/09/19 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年1月1日)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兴仁县一贞丰县天然气输气管道”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和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兴仁县一贞丰县天然气输气管道
建设单位:黔西南州阳光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兴仁市、贞丰县
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
兴仁县—贞丰县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起自兴仁分输站(本工程扩建),终点为贞丰输气站。管道总体呈西南-东北-东走向,沿途经过兴仁市的真武山街道、薏品田园街道、城南街道、东湖街道、巴铃镇和回龙镇,贞丰县的龙场镇。线路全长约52.8km,管径D273mm,设计压力6.3MPa,设计输气量为2.49×10
8m
3/a。本工程新建输气站场2座,分别为巴铃输气站和贞丰输气站;扩建输气站场1座,为兴仁分输站;新建线路截断阀室2座(监控阀室)。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黔西南州阳光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超
联系电话:18085936990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贵州省博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电话:18786067319
电子邮箱:411314346@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准备阶段:研究有关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规划、功能区划、技术导则、相关标准、建设项目等相关的技术资料;初步的工程分析:明确建设项目的工程组成、主要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区的环境现状调查;明确评价重点。
(2)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进行环境现状调查、监测并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评价;根据源强和环境质量现状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并开展公众参与调查;提出减少污染和生态影响的环境管理和工程措施,分析方案的合理性。
(3)报告编制阶段: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资料、数据,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确定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给出评价结论和提出进一步减缓环境影响的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意见表下载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七、公示起止时间
公示起止时间为:2022年9月19日-2022年9月30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时间内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联系。
特此公告!
黔西南州阳光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九日